我开了个公司,因为业务需要,公司配备了5台汽车,其中三辆轿车,两辆货车。每辆车都有专门的司机,但是车主都是我本人。前几天,分驾不同轿车的两个司机在公司院内倒车时发生碰撞,报给保险公司,保险公司不予理赔,说是不属于保险责任,请问这个有依据吗?
相关答案:如果是同一被保险人就不属于保险责任!现在两部车的车主,都是你一个人,所以不存在符合责任险定义的"第三方",因此在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。